【課程資訊】
- 運動前30分鐘請勿進食。
- 請於課程前 5-10 分鐘前到教室。
- 需自備器材,若沒有借用請提前告知。
- 請穿著輕便好活動的服裝,若易出汗,可多帶一套衣物來更換。
- 請自備水壺及毛巾,教室內備有飲水機,可自行攜帶水壺到教室裝水。
- 請準備乾淨的運動鞋上課,或攜帶巾布擦拭鞋底,請勿穿涼鞋及拖鞋進行運動。
- 保有課程之最終解釋權,並可因應實際狀況進行課堂調整,併班及更換教練。
【請假】
- 未請假以曠課計算,不予補課。
- 當日無故不到或未請假,以曠課計算,不予補課。
- 請假務必於一天前告知,緊急事項可於當天上課前請假。
- 期課請假請勿超過三次,超過三次將以三堂課計算,恕不多補。
- 請假,當堂課費用,轉為保留款,可運用於家教或下期課堂報名費折抵。
- 如遇國定假日,或颱風或天災因素,以台(新)北市政府發布之停班停課新聞為主,順延不扣堂。
【保留款】
- 保留款可作為後續本單位其他課程使用,須於上課開始前三週告知,則免收手續費。
- 完成報名手續後,因故無法上課,將保留相關課程款項,不保留課程名額。
- 課程費用依當時官網公告之費用為主,若保留款項小於課程費用,須補足差額;若保留款項大於課程費用,餘額可選擇繼續保留或辦理餘額退費(若需辦理餘額退費,本校將扣除行政手續費用新台幣200元)。
- 若選擇將課程費用全額退款,則回溯初始退費時間,本校將依退費規則進行退款。
【退費】
- 於課程開始前 30 日提出者:原繳總金額之100%,扣除行政手續費新台幣200元,即為最終退費金額。
- 課程開始前21日至30日提出者:原繳總金額之90%,即為最終退費金額。
- 於課程開始前14日至20日提出者:原繳總金額之70%,即為最終退費金額。
- 於課程開始前7日至13日提出者:原繳總金額之50%,即為最終退費金額。
- 於課程開始前 1 日至 6 日提出者:原繳總金額之30%,即為最終退費金額。
- 於課程當日因故或無故未到者,本校恕不接受當日課程退費。
- 實體及線上課程正式開課後,本校恕不以任何事由受理退費申請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。